兩個醫生講法唔同,應該比較邊幾樣?同意治療前醫生要解釋嘅項目

可以逐項對照兩位醫生各自解釋咗甚麼:建議治療的性質同效用、所涉及的風險,以及其他治療方案(包括不予治療的方案)——這幾項正是醫生在取得同意前須恰當解釋的內容(醫委會《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》第2.7(b)段,2022年10月)。哪一個方案適合個別病人,由主診醫生按個別情況決定。

可以逐項比較邊幾樣?

先對照的不是結論,而是兩位醫生各自解釋了甚麼。下表左欄是醫生在取得同意前須解釋的項目,可以逐項記下兩邊的說法。

資料來源:香港醫務委員會《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》(2022年10月修訂本)及衞生署《日間醫療中心實務守則》(2026年版,2026年7月)。
比較項目守則怎樣說
建議治療的性質同效用同意只有在醫生已就所建議治療的性質、效用和所涉及風險提供恰當的解釋等條件下才屬有效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2.7(b)段,2022年10月)
其他治療方案恰當的解釋須涵蓋其他治療方案,包括不予治療的方案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2.7(b)段,2022年10月)
風險解釋不但應涵蓋治療所涉及的顯著風險,還應涵蓋出現嚴重後果的風險,即使其可能性偏低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2.10.3段,2022年10月)
做呢個程序嘅原因同預期效果病人在同意接受外科程序前,須為其提供程序及麻醉的資訊,包括但不限於進行程序的原因、其他治療方案、預期的效果及併發症的風險(衞生署《日間醫療中心實務守則》第2.3.2.1段,2026年7月)
解釋嘅深淺解釋的內容應均衡而充足,讓病人在知情下作出決定;所需涉及的範圍,會視乎病人的個別情況和個案的複雜程度而有不同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2.10.2段,2022年10月)

對照完仲係唔同,可以點問?

本站整理:把每一項兩邊的說法並排寫低,再就不同的那幾項回去問——例如兩位醫生看的是不是同一批報告同影像、不做或者先觀察的後果各自點講、風險的講法差在哪裏。逐項問,比問「邊個啱」容易得到答覆。

醫生向病人作出解釋後,應視乎有關資料的複雜程度、所作決定的重要性,以及所建議治療的迫切性,給予病人一段合理的時間,讓病人(或其家屬,如情況適用)恰當地作出決定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2.8段,2022年10月)。簽同意書之前要問清楚甚麼,見醫生話要做手術,可唔可以先問第二個醫生。

我有權知道啲咩?

私家醫院須以書面制訂政策及程序,保障病人取得有關自己的診斷、治療、進展和檢查結果等資料的權利,以及取得所需資料以決定是否同意接受任何檢查、醫護程序、手術或其他療法的權利;上述資料必須清楚詳盡,包括醫護程序的內容、成效、涉及的風險,以及其他建議療法(衞生署《私家醫院實務守則》第12.2.2(a)及(b)段,2026年7月)。

在日間醫療中心,病人有知道為其所設的治療方案的權利,以便在知情的情況下決定是否接受有關治療(衞生署《日間醫療中心實務守則》第1.3.1.3段,2026年7月)。

病人拒絕接受所建議的檢驗和治療的決定,必須獲尊重並予以記錄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2.9段,2022年10月)。

問另一位醫生對同業嘅意見,守則點樣講?

當病人希望得到另一位醫生的意見、專科醫生的意見或另一種形式的治療時,醫生會直接或間接地被問及對同業的意見;遇此情況,醫生須發表誠實意見,審慎考慮,按實況善意評論,一切以促進病人的最佳利益為出發點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19.1段,2022年10月)。

以直接或暗示方式發出欠缺充分理據的批評,而令另一位醫生的專業能力或誠信遭人質疑,屬不道德的行為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19.3段,2022年10月)。

醫生應先徵得病人同意,才可向不涉及醫療轉介的第三者披露任何醫療資料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1.4.1段,2022年10月)。

點樣令兩位醫生睇住同一批資料?

兩邊的結論不同,有時是手上的資料不同。醫生應該知悉病人有權查閱和改正醫療記錄內的資料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1.1.5段,2022年10月);申請自己的病歷、報告同影像的途徑、時限同收費,見點樣攞返自己嘅病歷、報告同影像。

要帶哪些報告同影像去見另一位醫生,見第二意見點樣準備;癌症個案裏臨床腫瘤科同內科腫瘤科各自負責甚麼,見臨床腫瘤科同內科腫瘤科有咩分別。

想再問一位醫生,公立同私家實際點行?

預約醫管局專科門診新症,須有本地註冊醫生三個月內簽發的轉介信,私家醫生簽發的也可以;預約步驟見怎樣預約公立專科門診。

私家專科可直接向醫院或診所查詢預約方法。醫生必須因應病人的要求向其透露診金的數目,並須在其醫務所展示告示,通知病人他們在接受治療前,享有查詢所涉及的收費價目的權利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12.1及12.4段,2022年10月);私家醫院須備有涵蓋所有收費項目的收費表,病人有權在接受診治和任何醫護程序之前得知所需收費(衞生署《私家醫院實務守則》第33.1.1及33.2.1段,2026年7月)。診金水平見私家專科診金,見醫生前要準備甚麼見看專科前要準備甚麼。

哪一個方案適合個別病人,由主診醫生按個別情況決定。

常見問題

兩個醫生講法唔同,我下一步應該點?

可以逐項對照兩位醫生各自解釋了甚麼:建議治療的性質同效用、所涉及的風險,以及其他治療方案(包括不予治療的方案)——這幾項正是醫生在取得同意前須恰當解釋的內容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2.7(b)段,2022年10月)。哪一個方案適合個別病人,由主診醫生按個別情況決定。

第二意見時,我應該問邊幾條先幫到自己決定?

守則列明的解釋項目可以當成問題清單:建議治療的性質、效用和所涉及的風險,以及其他治療方案(包括不予治療的方案)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2.7(b)段,2022年10月)。外科程序方面,另加進行程序的原因、預期的效果及併發症的風險(衞生署《日間醫療中心實務守則》第2.3.2.1段,2026年7月)。

我可以要求多幾日先答覆嗎?

醫生向病人作出解釋後,應視乎有關資料的複雜程度、所作決定的重要性,以及所建議治療的迫切性,給予病人一段合理的時間,讓病人(或其家屬,如情況適用)恰當地作出決定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2.8段,2022年10月)。個別病人的病情是否緊急,由主診醫生按個別情況判斷。

第二位醫生會唔會知道我問過第一位?

醫生應先徵得病人同意,才可向不涉及醫療轉介的第三者披露任何醫療資料(醫委會《專業守則》第1.4.1段,2022年10月);帶哪些紀錄去、講多少,由病人自己決定。